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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通讯员 丛丽
8月16日,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走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,通报自2020年正式受理走私犯罪案件以来案件审理相关情况,发布《走私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(2020年—2023年)》及6个典型案例。
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,截至2023年6月,天津三中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,审结走私类刑事案件150件,共72家单位、229名个人被判处刑罚。审判阶段,经扎实做好说服教育工作,促使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、缴纳罚金,判决前追缴到位违法所得及罚金共计1.9亿余元。
走私犯罪案件存在以下特点:走私犯罪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,走私犯罪类型较为集中,走私犯罪对象多样化,犯罪手段日趋隐蔽多样,走私犯罪单位化、组织化、链条化趋势明显,走私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交织。
针对上述类型特点,天津三中院立足审判职能,积极配合各类专项行动,依法审理系列、重大走私案件,形成持续有力震慑;注重适用经济制裁和财产处置措施,充分适用罚金、没收财产等附加刑,加强审判执行实效;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、认罪认罚从宽、刑事辩护全覆盖、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整改等相关刑事诉讼改革制度,持续提升走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。延伸司法服务职能,构建反走私综合治理立体格局,助力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责、无缝衔接;积极开展反走私法治宣讲,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司法服务保障的广度和深度。成立走私犯罪课题调研组,深入实地调研问需,与缉检机关座谈研讨,形成调研成果,提供源头治理的智慧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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